114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姐妹校交換研修推薦資格開放申請(第三階段)
114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姐妹校交換研修推薦資格開放申請(第三階段)
一、交換時間:114學年度第1學期(2025年秋季班)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中午12點截止
三、交換費用:免繳姊妹校學雜費,需繳交中國文化大學學雜費及個人機票、生活住宿費。(部分學校須繳交學雜費)
四、申請對象:
1. 需具有本校學籍,不包含休學學生。
2. 在校歷年操行成績不可低於八十分。
3. 學業成績前一學期總成績不可低於六十分。
4. 如有特殊條件將備註於附件中學校列表的備註欄。
五、注意事項:
1. 詳細申請資訊請見下方附件簡章。
2. 報名連結:https://recruit.sce.pccu.edu.tw/ExchangeStud/default.aspx?py=2025&pn=2&pt=50
3. 未盡事宜,將適時公告補充,如有疑問請至菲華樓202室或來電詢問 葉雅薇(02)2700-5858分機8142,或來信詢問ywyeh@sce.pccu.edu.tw。
*若有問題也可以諮詢赴大陸交換LINE帳號詢問,搜尋 @klj0238n
交換研修學校列表(可抵學分):
因各校簡章公告時間不一,將依實際收到簡章資訊調整交換學校名單與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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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
省分 |
校名 |
名額 |
備註 |
台生 |
港澳生 |
外籍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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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山東省 |
濟南大學 |
1 |
★學業總平均 75 分以上或班排前 50%
※可申請國際移動力獎學金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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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甘肅省 |
西北師範大學 |
1 |
★可接收延畢生
※可申請國際移動力獎學金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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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研修學校一覽(不可抵學分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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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
省分 |
校名 |
名額 |
備註 |
台生 |
港澳生 |
外籍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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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山東省 |
烟台大學 |
2 |
★學業總平均 60 分以上
※可申請國際移動力獎學金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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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江蘇省 |
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|
2 |
★學業總平均 60 分以上 ★可接收延畢生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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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重慶市 |
四川美術學院 |
2 |
★學業總平均 75 分以上或班排前 50%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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